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海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琼府〔2014〕73号)等文件精神,近日,海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结合海南省民营中小企业实际情况,将组织开展海南省民营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工程,着力打造、提升、培育一批具有增长潜力的民营中小企业。
此次活动目的是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引导民营中小企业走向“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培育对象主要针对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或纳税的中小型企业,重点支持民营企业。这些企业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无不良经营记录,拥有一年完整财务数据。
申报2019年海南省民营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工程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小升规:2018年企业年营业收入在300万元(含)至2000万元(不含)之间。(二)规转股:2018年企业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之间。(三)股上市:2018年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之间,且为股份制有限公司。(四)符合以上三个层次的培育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入库培育: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直接纳入培育名单;2.2018年度利税总额为正或相较2017年度净增加30%以上的企业直接纳入培育名单;3.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入库企业及海南省百强企业直接纳入培育名单;4.其余企业依据2018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幅度排序,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的原则,择优纳入培育名单。(备注:每年分两批入库,如达到申报条件未进入首批入库名单,下批优先补录培育入库)。
据介绍,入选后的的企业,将获得服务券、政策、投融资、专项行动、企业上云、人才培养、专题宣传、搭建企业家等八方面的支持。
主办方提醒,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时上报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请登陆海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0898sme.com/)下载《海南省民营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工程申请书》,于2019年4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扫描件发到邮箱:hnrc@0898sme.com (纸质申请递交到海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国兴大道华夏银行大厦5楼501室),联系人:陈清,联系电话:0898—66769027;18808982306。
申报方必须提供《海南省民营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工程申请书》;上年度财务报表(如以年增长率在30%以上条件申报的,需提供2017、2018年度两年的财务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经过严格评选后,主办方将对符合条件入库的企业统一网上集中公示名单,并统一发放入库培育证书;已获得培育证书的企业按培育支持类别,在培育周期内分批次对入库企业发放服务券;获得服务券的培育企业可向平台公示的签约核心服务机构购买指定服务直接抵扣服务费用;全面跟踪入库企业的培育情况,采取定期电话回访、上门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企业实时经营状况及遇到的困难;对企业服务券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并对签约核心服务机构进行动态考核,确保培育服务质量。
原文来源:http://www.hi.chinanews.com/hnnew/2019-03-13/485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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