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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公司代理注册“火神山”“雷神山”商标被罚:逐利不能没底线

摘要:近日,宝鸡市市场监管局收到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转办的,金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接受西安滋品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注册第29、30类(食品类)“火神山”“雷神山”的商标共计4件,并接受了其个人微信转账......

近日,宝鸡市市场监管局收到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转办的,金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接受西安滋品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注册第29、30类(食品类)“火神山”“雷神山”的商标共计4件,并接受了其个人微信转账支付的代理费用。因委托代理公司涉嫌违法代理被警告并处罚1万元,对其公司负责人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目前2件商标申请该代理公司已经主动撤回,另外2件未缴纳规费视为撤回。

宝鸡公司代理注册“火神山”“雷神山”商标被罚

执法部门认为,接受代理除武汉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以外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体申请人关于抢注“火神山”、“雷神山”申请商标的行为,不仅损害武汉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的在先权利,更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和感情,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

宝鸡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部门对此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上述情况,2月13日接受申请人西安滋品源食品有限公司代理注册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共计4件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关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不得作为商标运用”。

4月3日,宝鸡市知识产权局对此下发了处罚通知。给予当事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警告及1万元罚款,给予直接负责人王某警告及2000元罚款。

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邓建军表示,“雷神山”、“火神山”是疫情特殊时期全体国人都知道的弘扬抗疫精神的著名地域名称,具有专属性。除该两地可注册与抗疫有关的商标外,其他任何地方欲注册以“雷神山”火神山”为商标的行为均违背公序良俗,严重损害公众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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